10月21日,昆山张浦财政以政府发文形式出台《加强和规范村级经济合同相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发包程序、合同期限、价格指导等硬性规定,并加强了责任追究约束,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是理好“旧账”。对于早年签订的长期合同存在出租面积不符、租金低于现行标准价格等现象的,在咨询律师意见后,按现行制度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补充合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包袱。
二是收好“欠账”。对于存在拖欠租金的承租人采用法律手段进行催讨,并视情况终止续签合同。对村级管理加强“收缴率”的考核,保证合同履约管理的合理性、严肃性,最大程度保证集体利益不受损失。
三是算好“新账”。对于存在环保、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到期后停止出租,列入村级“三老”资产置换,将置换后的土地、房屋价值统一投资入股镇强村公司,通过抱团发展的方式,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