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引导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参股等方式,形成一批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型粮食龙头企业。
1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组织编制的《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印发,提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释放粮食产业经济活力的转型期,将积极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粮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
《纲要》提出将从增加粮食产品有效新供给、促进粮食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粮食产业经济增长点、提升粮食加工产业市场竞争力四个方面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并提出,通过兼并重组,稳妥处置长期亏损、资产负债率高、停产半停产的“僵尸企业”。
华夏幸福产业研究院产业研究总监徐光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时间上看,《纲要》的发布紧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11月1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改革方案,其中第一项就是《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可见在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进入新常态、产业转型升级面临新机遇新挑战的关键时期,政府推进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意图越发明显。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永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粮食生产是我国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产业。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仍然没有根本改变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低、技术水平不高的基本特征。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粮食生产的长期稳定与发展。国家两部委印发的《纲要》,对于推动我国粮食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在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方面,《纲要》提出,要引导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参股等方式,组建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形成一批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型粮食龙头企业。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企业,创新粮食企业发展,积极建设产能集聚、技术领先、功能合理、协同发展、产业联度高的粮食产业集群和产业全区。
徐光瑞表示,《纲要》提出的打造优势产业集群,目的是“集群”,约束是“优势”,即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是要形成强大的竞争力,这就需要在技术、模式、结构、制度、体系等方面综合发力。产业集群和园区的建设,对于粮食产业发展产生三方面影响,一是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和协同效应,有利于粮食产业集约发展,有利于仓储物流体系的构建;二是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速创新能力提升和新业态发展,提高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三是有利于规范统一,增强监测和监管能力,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近几年在粮食局等国家部委的推进下正有序进行,其发展方向是集团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路径是双管齐下,一方面是做强做优做大与规模、保障储备、安全军粮等紧密相关的国有粮企;另一方面是通过吸引民资、外资等多元资金以及兼并、重组等方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徐光瑞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原标题:粮食行业“十三五”规划出台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