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发出公示,上海旭备实业有限公司在参加青浦区一商办地块的出让活动中,违反出让文件的规定,因此不予退还上海旭备已提交的保证金。
从该地块的出让文件可以看到,保证金为3.74亿元,相当于旭辉2015年净利润的14.2%。
对此,上海旭备的母公司旭辉(00884.HK)在12月13日早晨发布公告,表示,上海市土地局没收保证金的行为依据不足,对该公示持有重大异议。
上海旭备现正准备针对该公示所涉及内容,向有关当局提出沟通申诉,并采取相关一切适当的措施,以追回有关保证金。
旭辉方面对很多媒体表示,没有参与投标的原因是“投标工作人员堵车迟到”。
一个据称来自旭辉投资者群的消息显示,旭辉昨天曾回应公司股东,“在本群组关心旭辉的朋友,关于昨晚土地中心的公告,我司已在今早第一時间发公告披露所有客观事实,集团正尽一切努力申诉和追回保证金。
不论结果,事件不影响旭辉今年在业内強勁的销售和财务表现,预期不会影响集团今年的核心利润、稳健的资产负债表和股息。我们的IR团队会尽力做好沟通和解釋工作。”
旭辉回应媒体也称,由于沟通中获取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事情的发展有些意外,现仍在积极沟通和协调当中,追回所有损失是极大概率事件。目前虽不是最终结果,需要一段时间,但对我司没有经营上的实质影响。
一位媒体记者说,旭辉董事长林中私下回复他,对于拿回违约金十分有信心。
但根据出让文件,投标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未在出让文件规定时间内投标的,或违反本附件第四条第(六)款。投标不予接受的,或违反本附件第四条第(七)款。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或违反本附件第四条第(八)款第1顶。投标人私下接触相关人员的,或违反须知第四条。
而文件要求违反规定的,投标人或三年内不得参加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违约行为列入诚信档案并上网公示,同时已提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果旭辉可以用“堵车迟到”为理由私下收回违约金,上海的法治精神何在,市场经济的公平何在?
望此文对您有帮助,可以加入邦地产粉丝群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