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文物弥补空白
缴获文物后,鉴定文物的历史价值成了滕州市公安局党委最为关心的事。经逐级上报枣庄市公安局、山东省公安厅和公安部,聘请山东大学文物鉴定专家、国家博物馆文物鉴定专家和陕西、河南等国家级文物鉴定专家对收缴文物进行逐个鉴定,最终得出结论:全部为春秋晚期文物,其中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46件。该案缴获的文物数量之众,级别之高,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其中,收缴的春秋晚期倪公戈刻有铭文12字,经专家破译为“倪公克父,择其吉金,作其元用。”其意是:古时的倪国公朱克父,专取好的金属材料,做成此戈,从现在开始,要一代代延续使用下去。此戈的成功收缴,填补了山东省实物考究春秋晚期青铜器的空白。
文物鉴定的结果,加大加重了对犯罪嫌疑人的惩罚,但仍有涉案人员潜逃。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枣庄市公安局、滕州市公安局各级党委对此案十分重视,多次到案发现场实地考察。滕州市公安局局长梁龙雨在专案组会议上提出了“深度研判经营,理清脉络,一网打尽,追缴文物”的侦查思路,要求全面打击犯罪,保护历史文化,并在人员、经费、装备等后勤保障上全力支持。公安部也于2017年6月,发起历时三个月的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此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深入打击,全力追捕在逃人员。
2017年7月31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布A级通缉令,缉捕文物犯罪重大在逃人员,该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刘某涛和孟某名列其中。
目前,22名嫌疑人已被滕州市公安局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