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成功调解一起电视背景墙消费纠纷,为消费者刘女士挽回了损失,为商家把损失降到最低,金额共计4500元。此次调解,消费者刘女士和商家王先生对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对调解人员表示感谢。
2017年12月27日,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派单,刘女士于2017年11月3日在九原区文明路某装饰店订购电视背景墙,几日后,送到货的电视背景墙与自己订购的电视背景墙颜色不符,有色差,期间,投诉人高女士与被诉方灿阳装饰店多次沟通未果,故投诉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帮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沙河所工作人员倪永飞第一时间联系到投诉双方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经过调查,此装饰店证照齐全,销售的电视背景墙也是从正规厂家购进并销售,亦可提供生产厂家资质及购进票据。投诉方提出两种诉求:第一,要求厂家按图片中选定的样式重新发货或和店内的样品进行调换;第二,退货退款。被诉方同意投诉人高女士提出的诉求,但要求高女士必须承担调换货或退货产生的损失。投诉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鉴于此种情况,站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与维护生产厂家品牌形象的双重角度,沙河所工作人员倪永飞先后两次对消费者和商家进行了约谈调解,最终,在工作人员的积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刘女士同意不退货、不换货,但商家需从总价5600的货款减免到4500元,刘女士答应付清4000元的货款,剩余500元等全部完工再付。
至此,这件消费投诉历经12天终于在2018年1月8日画上了完美的句号,也为新的一年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今后,沙河所将本着“工作认真、服务热情、为民解忧”的工作态度,在坚持依法调解、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消费者投诉案件办结率、举报查实率和消费者满意率,确保消费者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为消费者营造一个畅通高效的维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