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彭博援引不愿具名人士消息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已于上月通知前海部分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机构,允许其在额度之内重新开始申报投资项目。
知情人士称,其后至少两年内监管层未审批放行QDIE机构的项目申请;本次监管层通知第二批33家机构重新开始申报QDIE项目,每家机构额度仍为3000万美元。
知情人士不愿具名,因信息未公开。彭博于周二四次致电深圳外汇局,但未获接听。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1月20日在其官方微信平台上发文提及的资本改革工作包括启动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创新试点2.0版本;该文未提供具体细节。
QDIE
中国于2014年底下发QDIE暂行办法,并于2015年初启动共8家QDIE机构试点; 当年底启动了第二批共33家QDIE试点机构,并为每家机构发放3000万美元额度。相对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QDIE投资范围更广,包括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权、债权、对冲基金以及不动产、实物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