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浪金融曝光台收到辛先生对工商银行辽宁本溪彩屯支行的投诉。辛先生投诉称,工行辽宁本溪彩屯支行理财经理未经客户同意,将60万存款全部买成基金,造成6000多元损失,且事后拒不承认,要求彩屯支行赔偿相应损失。
再三叮嘱仍然被买基金 造成6000元亏损
辛先生称,2016年10月28日,他去工行辽宁本溪彩屯支行办理一笔60万元的到期存款,并让该支行理财经理吴女士帮忙买工行一年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他反复嘱咐吴经理,他年龄大了、不懂股票基金,千万不要给他买基金。吴经理当时一口答应他,随后在网点大堂值班经理的电脑上,替辛先生完成了购买操作。
2016年11月10日,辛先生去其他银行网点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问他怎么买了这么多基金,此时辛先生才知道彩屯支行吴经理欺骗了他,60万元竟然全部被买成了“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辛先生立即赶到了彩屯支行,并当场质问吴经理。对方却表示这属于辛先生自己的购买意愿,并非她私自操作,她只是通过微信向辛先生推荐了这款基金产品。
辛先生随即向吴经理表示想要提前赎回这60万基金,但吴经理表示这款诺安基金属于一年期定开债券基金,只能一年后赎回。她还对辛先生说,这款基金的收益一直很稳定,肯定比理财产品更高。
辛先生表示,当时他与吴经理的争吵,也引起了彩屯支行李行长的注意。在了解大概事情后,李行长对他说,“别的我不敢保证,这款产品的收益率肯定能到4.5%”。见李行长这么信誓旦旦的保证,辛先生也知道暂时退不了基金,就想让李行长签署一个收益率4%的保证书。李行长指着网点的摄像头说,“没事,不用签字,这里有视频监控,我说的话以后都在视频监控里,没必要签字”。
理财经理矢口否认 客户投诉无门
2017年11月21日,辛先生赎回基金后发现,这款基金不仅没有李行长保证4.5%的收益率,甚至连本金还亏损了6000元。辛先生感到很气愤,再次去彩屯支行问询,发现李行长已经调走,而吴经理则矢口否认。
辛先生购买基金交易记录
辛先生随后向本溪银监分局投诉了工行彩屯支行。2018年1月10日,本溪银监分局调查后,驳回了辛先生的投诉。
本溪市银监分局回复函
辛先生对金融曝光台表示,工行辽宁本溪彩屯支行理财经理违背客户意愿、欺骗客户,要求该支行赔偿损失。
新浪金融曝光台调查发现,理财经理帮助客户购买“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35),属于中低风险的基金,投资标的为债券,期限一年。2016年10月28日单位净值为1.048,2017年11月21日单位净值为1.002。
金融曝光台就此事致电了工行彩屯支行的吴经理,她表示,“这款诺安基金的收益一直非常稳定,风险也较低,所以才推荐给辛先生购买。”她还强调购买诺安基金是经过客户同意的,并非她个人擅自操作。
对于这一说法,辛先生反驳说,“在网点办理业务时,我和吴经理都在银行理财室,吴经理用电脑帮我操作,然后让我刷卡并输入网银密码,我相信她就按她的话做了,当时还以为购买的是银行理财产品。”
新浪金融曝光台多次联系了工行彩屯前支行李行长,未得到正面回复。吴经理则称,相关事件的材料都提供给了工行本溪分行,建议金融曝光台联系上级市行。截至发稿前,金融曝光台未收到工行本溪分行的回应。
银行考核指标压力与提成诱惑下铤而走险
有银行业内人士对金融曝光台表示,在商业银行内部,将理财产品买成基金或保险是存在的,但这更多是个人行为。因为每个月理财经理都有任务非常重的代销基金和保险考核指标,同时代销基金和保险的提成也会更高,这些都会促使理财经理铤而走险,但这些乱象在银监会要求“双录”管理后基本绝迹。
本溪银监分局对金融曝光台表示,由于辛先生购买基金时没有进行双录,导致提供不了现场证据证明,正是由于此类理财投诉太多,“双录”管理的出台正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特别提醒年龄大的金融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最好有子女陪同或事后把关。
上海创远律所许峰律师称,建议辛先生可以起诉工行彩屯支行,一方面当事人有失察之责,但也属于次要责任;另外一方面,举证责任应该倾向于销售方,起诉银行或许可以让法院安排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会促使银行提供相关证据。但打官司的过程或许会很漫长,6000元的损失到底值不值得需要当事人自己考虑。
新浪金融曝光台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