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3月19日,广东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华安证券员工谢竞证券从业期间,违规买卖股票、并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共获利 5.6 万元。广东证监局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6 万元,并处以20.41万元罚款,累计罚没26万元。
经查明,谢竞系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丽江花园证券营业部(原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广华南路证券营业部)任职的证券从业人员,从业期间为2011年7月6日至2016年11月21日。
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4月26日,谢竞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实际控制并使用其妻子“黎某裕”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作出交易决策并使用多台个人电脑及多台华安证券营业部电脑操作下单,上述交易盈利合计为2.71万元。
除此之外,谢竞在华安证券任职期间,以证券从业人员身份,私下接受客户何某梅、张某华、谢某群委托,与账户所有人共同控制并操作“何某梅”、“张某华”、“谢某群”3个证券账户买卖证券,累计成交金额1.69亿元。对上述交易,谢竞获得交易佣金提成2.89万元,应属违法所得。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谢竞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71万元,并处以5.41万元罚款;对其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9万元,并处以15万元罚款。合并处罚结果为:对谢竞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万元,并处以20.41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