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王恺,在2011年至2017年任职期间,利用贷款发放审核批准等职权,非法收受贷款客户江苏武进建工集团、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江苏常虹钢结构工程等十几家公司的相关人员经手送的香烟提货卡、购物卡等财务,共计折合19.63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1年至2012年间,王恺利用浦发银行(600000,股吧)常州(支)分行公司一部、营业部总经理职务便利,为江苏江威齿轮箱制造有限公司在该行公司一部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关照,在其办公室非法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送的一张面额为5000元的香烟卡,折合人民计5000元。同期,王恺为江苏江威齿轮箱制造有限公司在该行公司一部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关照,在其办公室非法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送的一张面额为5000元的香烟卡,折合人民计5000元。
2011年至2017年间,王恺为江苏龙之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办理贷款、转贷等方面提供关照,先后5次在该公司财务总监的办公室非法收受其代表公司经手送的软中华香烟,每次3条,共计15条软中华香烟,折计人民币8448元。
2012年至2016年间,王恺向万象化机审批发放贷款3000万元,并在转贷等方面为万象化机提供关照,先后8次非法收受万象化机负责人所送的“黄金叶天叶香烟”提货卡,共计80条香烟,折合51968元。
2012年至2017年间,王恺为常州一建在该行公司一部、营业部贷款等方面提供关照,先后6次非法收受常州一建会计何某经手送的购物卡,共计折合人民币6000元。同期,王恺为江苏中微兴邦光电有限公司在办理贷款、转贷等方面提供关照,先后非法收受该公司工作人员、龚某等人经手送的香烟卡,共计35条香烟盒,折计人民币19745元。
2013年至2015年间,王恺为金土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行营业部办理贷款、转贷等方面提供关照,先后3次非法收受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送的“软中华香烟”提货卡,共计15条香烟,折计人民币8250元。
2013年至2016年间,王恺违规发放贷给常州逸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另案处理)出借他人赚取“利差”,多次非法收受刘某让该公司财务经理经手送的烟酒卡等财物,共计15条软中华香烟、12瓶茅台(600519,股吧)酒以及一张2000元的饮水票,折计人民币22426元。
2014年,王恺为常州市川雄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在该行营业部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关照,于2015年在其办公室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送的1张面额为“10条软中华香烟”的提货卡,折合人民币5500元。
2014年至2016年间,王恺为常州新区金鑫实业有限公司在该行营业部办理贷款、转贷等方面提供关照,先后3次非法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送的购物卡,共折计人民币3000元。
2015年至2016年间,王恺为常州市雷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该行营业部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关照,先后2次非法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送的“软中华香烟”提货卡,共计10条香烟,折计人民币5665元。
2015年至2017年间,王恺利用职务便利,为武进建工在该行营业部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关照,先后4次非法收受武进建工财务处副主任经手送的“软中华香烟”提货卡,共计20挑香烟,折合人民币11660元。同期,王恺为常虹钢构在该行营业部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关照,先后7次非法收受常虹钢构法定代表人送的“软中华香烟”提货卡,共计70条香烟,折合人民币40810元。
同期,王恺先后3次非法收受江苏和瑞升金属资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为该公司能在授信额度等方面得到其关照而送的香烟、购物卡,折计人民币5100元;王恺为常州洛察纳实业有限公司在该行营业部贷款、转贷等方面提供关照,先后3次非法收受该公司下属常州凯纳豪生大酒店财务总监经手送的该酒店价值228元自助餐券共12张,折计人民币2736元。
法院认为,王恺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处有期徒刑期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预缴)。已退赃款人民币196308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