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陶炜
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上峰水泥(9.060,-0.20,-2.16%)(000672)经历了“被质疑信披违规——否认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被查实信披违规”的过程。甘肃证监局最新下发的《关于对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坐实了上峰水泥信披违规的情况。
被证监局责令改正
5月28日上午,上峰水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 号)和《关于对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俞锋、俞小峰、瞿辉等3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4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7年4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被诸暨市环境保护局以涉嫌干扰在线监控污染环境罪移交诸暨市公安局,上峰建材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俞云灿等四人被诸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公司未及时披露以上信息。证监局认定,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以此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对外披露,同时向甘肃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随着证监局下达监管函件,上峰水泥信披违规的情况得以确认。凡在2017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20日之间买入上峰水泥且在2018年4月20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此前曾称不违规
在证监局下达监管函件之前,上峰水泥曾公开宣称自己不违规。
今年4月20日,一篇名为《浙江通报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上峰水泥或涉嫌信披隐瞒》的新闻,首次公开揭露了公司在2017年4月遭到环保处罚的事实。新闻报道称,公司实施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被环保部门揭穿,上峰建材生产副总、工程师、动力部长、设备维修主管、机修工等5人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其中4人被刑事拘留。该新闻质疑,公司未对此事进行披露的做法涉嫌信披违规。
在被媒体曝光后,公司于4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认为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公司的理由是:上述环保检查事宜后,上峰建材认真配合检查,且检查中公司经监测的环保排放数据符合规定要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未受影响;对于相关涉事人员公安部门当时已采取了拘留措施,相关涉事人员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截止目前公司和上峰建材未就该事宜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也没有造成环境污染等重大影响的情形,暂未触及信息披露规定的标准。因此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披露隐瞒的情形。
然而,公司的“不违规”表态并未获得监管部门的认可。先是证监会展开了立案调查,如今证监局又直接明确了上峰水泥的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