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进口税政策全国扩围 行邮税或提高三至五成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15 09:49:56

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日前扩围后,跨境电商进口将迎来国家重点扶持政策。《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从权威渠道获悉,目前在我国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中实行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将推向全国,相关部门已达成一致,具体政策有望在上半年落地。

记者多方了解到,包括财政部、商务部、海关等部门关于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的调整早已经在酝酿中,目前各部门已达成一致,相关方案已经落听:一是加大对跨境电商的扶持力度,将试点城市的税收政策推向全国,各地都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二是在现在行邮税税率的基础上提高三至五成,既有别于目前的行邮税,又有别于一般贸易税,税率水平介于二者之间,这样既可以减少差异,又可以鼓励传统进口企业向电商转型,对跨境电商起到促进作用。

据了解,目前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即b2c)主要分为直购进口、直邮进口和保税进口,而保税进口只有在上海等8个试点城市可以实行,与此同时,试点城市的进口税收适用行邮税这一方式。

保税进口即是指跨境电商进口企业采取在保税区建仓库的做法,通过一般贸易的方式先将商品进口到国内保税仓中,通过电商平台来确定购买者,国内消费者下单之后,商家直接从保税仓发出小包裹货品,这样就可以大大节约成本和时间,对于消费者而言,也更加便利。

而根据进口物品种类,目前海关分别征收10%、20%、30%、50%的行邮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进口在税收上最大的区别是,一般贸易进口要交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其中进口环节增值税是17%,而关税根据关税税则,不同商品适用不同税率。行邮税把这两个税打包在一起,大多数商品的行邮税在10%,税负比一般贸易要低很多,且税额达不到50元时,海关免征相关税费。

相关人士指出,试点的最主要两项内容就是通关便利和保税进口。目前来看,试点中一些负面问题开始显现:一是竞争不公平,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政策高地与洼地之间差异太大,造成地区之间竞争不公平的问题日益凸显。此外,目前的行邮税不仅会造成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之间的税负不公平,也会因为进口商品和国内商品税负不同对国内企业产生影响,造成了不公平贸易。二是行邮税的征收模式导致国家流失大量税收。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部副主任张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针对跨境电商进口,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税收征管政策。行邮税毕竟只是一个“试验品”或者“临时过渡品”。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推向全国,减少各地之间差别待遇,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应该说是必然趋势。

她表示,如果形成全国统一的跨境电商税收征管模式,那么全国有海关特殊监管区或保税区的城市,都可以采取保税进口的模式,这样就扩大了覆盖面。“保税进口试点毕竟有局限性,而且8个试点地区在物流、检验检疫等方面负荷都已经较大。”

此外,目前有些地方尤其是日用品进口需求很大,但是没有试点资质,有些就只能从试点地区进口然后再转入,就推高了物流等系列成本。因此,全国推开有利于地方充分挖掘消费潜力,降低成本。

另外,据了解,目前不少地方都已经开始布局跨境进口,纷纷建设保税仓,但是同样因为没有资质,很多工程陷入停滞。“如果在全国形成统一稳定的税收政策,那么无论是从试点城市还是非试点城市来说,进口税收都可以稳定话,地方政府和企业也可以稳妥布局跨境电商的发展。”张莉说。

此外,目前跨境电商进口试点主要是针对b2c模式,b2b模式税收基本是按照传统的一般贸易方式。未来跨境电商大力推动的话,那么也应该进一步区分开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实行差别化税收政策体现出促进作用。在她看来,未来的b2b进出口税收结构还需要慎重研究,以达到促进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提升我国产业竞争力的效果。

近几年中国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增长迅猛。试点城市在跨境电商尤其是进口保税方面明显受益。

商务部数据显示,预计2015年全年电商交易额将接近17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7%;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接近4万亿元,同比增长约39%。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企业超过20万家,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2015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总额达2万亿元,同比增长42.8%,其中,进口占15.2%,出口占84.8%。从跨境电商的商品类别来看,位列前几位的主要是:手机、手机配件、服装、鞋类、电子产品等。

中国商业联合会预测,随着中国消费者对进口商品的需求不断增加,2016年跨境电商仍将持续高速发展,总规模可望达到1万亿美元,其中进口商品网络零售将成为热点,还有很大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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