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5月20日这个诗意浪漫的日子,证监会却丝毫不留情面。
当日,主板、创业板发审委将各自审核的南京中油恒燃石油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油恒燃”)、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龙节能”)IPO申请给否决了,主板发审委5月18日还否决了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点药业”)的IPO申请。一周之内3项IPO被否,而上周总共审核IPO申请仅4个项目。
业内人士称,从境外上市中概股回归A股受到限制,壳资源炒作受到打压;越来越多的并购重组方案被证监会否决,某些影视并购和借壳上市被交易所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并购标的业绩真实性、持续性被监管部门关注,等等,监管层系列举措,在不少市场人士看来,都显示了监管趋紧的信号,而“风暴”也刮到IPO审核上来,信息披露要求明显比以前更严格,或许以后投行的日子会越来越不好过。
监管关注越来越细
中油恒燃、西点药业、科龙节能IPO申请都被否了,在发审委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里面,这三家公司分别被列出三点、四点和五点,大部分都是涉及信息披露不完整,需要进一步补充。甚至对一些零星收入的核查,也已经进入发审委员视野。
以西点药业为例,四点理由分别包括:请发行人代表针对发行人主要产品利培酮口腔崩解片(可同)的专利技术使用事宜进一步说明;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各年度发行人的经销商变化数量较多的原因;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分产品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并结合发行人产品特点说明发行人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销售费用中业务推广费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性和是否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的核查情况。
深圳某券商保荐代表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相比以前,现在证监会对企业的各种质疑越来越详细,而且更多集中在信息披露方面,上述三家被否的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问题。不过,到底这些信息披露不够完整充分,是不是企业最关键被否的理由,则存在一定的疑问,也有可能部分被否的理由并未完整列示出来。
对细节的追问,也是发审委员的重要关注点之一,在中油恒燃被发审委关注的问题当中,就包括“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崇礼奥盛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太舞旅游度假区燃气配套工程配套建设项目(下称"崇礼项目")的施工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12月27日。2015年实现收入507万元,毛利率为81.99%,应收账款余额为0。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崇礼项目的核查情况,并对该项目的收入确认发表核查意见”。
上述深圳保代认为,对于中油恒燃这种年收入超过3亿元的公司来说,发审委对一宗500多万元的收入核查都如此关注,这也可能表明在细节披露上要有更多重视。
投行又开始焦虑了
2015年券商好好风光了一阵子,某些券商职员丰厚的年终奖引发市场极大关注。不过随着市场走弱,监管部门对投行业务监管的收紧,也有券商传出裁员的声音。而随着监管收紧,以后投行的好日子还有吗?有些保代甚至开始担心以后津贴可能取消。
“现在整个行业都越来越怪,从监管部门到券商自身,都莫名其妙开始折腾了。”北京某券商投行人士则称,每个IPO项目周期很长,某些投行人士可能同时负责几个项目;不少券商的投行部门并没有“年终奖”的概念,主要靠项目奖金,IPO监管一收紧,投行的员工自然就不好过,如果不是保代,某些投行人士没有项目奖的时候,可能每年收入也就十几万元,而一旦有项目成功,才会有巨额奖金下来。
从这几年来看,IPO的审核和发行速度一直没有明显加快,即使是2014年~2015年的牛市当中,依然是比较强烈的行政控制发行节奏,尽管有所加快,但并未完全让市场决定,后面加入排队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而现在来看无论是审核和发行节奏都明显放慢。对于某些投行员工而言,这几年的项目还是要做的,有些人就被困在项目上无法动身,做什么项目也身不由己,只能服从安排,该北京投行人士称。
作为IPO开闸首批上市公司之一,博敏电子(603936,股吧)首份年报出现财务疑点,有媒体主要质疑其重要客户是公司下属营销中心,公司涉嫌虚增收入,招股说明书造假。博敏电子5月11日开盘紧急停牌,对质疑内容进行澄清;不过,投资者对相关回复并不买账,复牌后博敏电子股价连番大跌。
在《第一财经日报》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看来,IPO审核的收紧,跟博敏电子的财务事件未必有直接关联。2015年以来上市的公司里面,很多都是碰上了好时机,最终发行成功,在牛市和熊市初期的反弹当中,没有发行成功的企业和券商团队,估计以后都要过一段苦日子了。上述深圳保代也称,“很担心以后保代津贴要取消”。
上海某投行业务高管则称,现在无论是对并购重组增发再融资还是IPO等项目的审核标准,都越来越严格,从监管思路来看也趋向于保守;总的来说保护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是整个监管部门的主要方式和方向,“防风险”是监管层当前首要考虑的目标,让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不能让资本市场成为事件营销、成为资本套利的一个工具,监管层应强化上市公司尽责信息披露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