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政策扶持。
近年来,区财政多措并举加大家庭农场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其做大做强,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和带动能力。一方面对土地流转进行财政奖补。已连续8年出台现代农业奖补政策,明确对当年新增土地流转集中连片从事粮食生产100-300亩的家庭农场,每亩奖励100元。当年实现整村土地规模经营(规模经营面积达80%以上)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另一方面对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财政奖补。区级对达到“八有”标准的示范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是实施金融支持。
为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区财政先后安排200万元担保资金支持邮储银行开展“惠农贷”业务;安排200万元保证保险资金支持农商行、保险公司开展“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安排305万元设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担保保证金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通过金融扶持,区农商行发放“金阳光家庭农场”贷款2155万元,发放“金阳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4323万元。区邮储行累计发放“富农贷”贷款550万元,发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1800万,发放“惠农贷”贷款400万元。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已发放土地流转经营权证33本,为25家家庭农场主提供流转经营权证抵押贷款1011.35万元。
三是搭建发展平台。
为在培育规模经营主体上取得突破,该区着力构建区、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区财政累计投入132万元帮助建成1个区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和44个镇、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组织交易等服务。到目前为止,区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已实现总交易量644笔,总交易额5233.02万元。
四是积极防范风险。
为防范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组织的经营风险,区财政积极扩大高效农业保险覆盖面,强化保险保障服务,积极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投保参保,每年用于农业保险方面的资金达3000多万元,稻麦油大宗农产品保险实现全覆盖,有效防范了自然灾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