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财政部巡视整改工作整体要求,四川专员办积极组织研究讨论,对内控操作规程中涉及审批事项的流程、风险和防控措施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强化六个“明确”,对银行账户管理、进口税收和增值税先征后返审批工作补充制定了审批责任追究具体措施。
一是明确追责原则。内控制度中明确内控工作责任追究的工作原则,即依法依纪、实事求是。
二是明确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按性质可分为廉政风险、业务风险和机关运转风险,是指因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工作机制不完善以及执行不到位,导致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业务管理失效和机关运转不正常的可能性。按照风险来源不同,可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进一步细分为制度流程风险和廉政风险。按照风险等级不同,又可分为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
三是明确责任范围。责任追究包括过失责任和廉政责任,过失责任是指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要求;廉政责任是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及他人谋取利益,导致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要求。
四是明确追责方式。从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司法处分四个方面进行追责,具体包括: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年度考核时撤销评优资格、调离岗位、免去职务、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单位内部追责不能代替纪检监察和司法处理。
五是明确追责程序。追责程序分调查阶段和处理阶段。发生审批责任风险事件,具体经办处室应第一时间报告办内部控制办公室,对隐瞒不报的,加重处理。内控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约谈、强制离岗、待岗、组织调查等方式对风险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风险事件解决方案、风险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并报财政部内控办及相关部门。待查明原因、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
六是明确“一岗双责”制度。对出现审批失职失责的,既要追究经办人直接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处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经财政部内控办认定为重大风险事件的,还需追究办领导责任及办党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