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研究把握政策,积极争取资金。认真研究、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各项扶贫政策,主动谋划争取,力争上级财政在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等方面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进一步做大扶贫资金总量,为攻坚脱贫任务的顺利推进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政策保障。
二是创新扶贫投入,统筹用好资金。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为切入,加快建立规划引领、项目库建设、资金整合使用和管理有效衔接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扶贫综合投入体系。同时,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加大存量资金使用对扶贫投入的倾斜力度,积极探索运用PPP、资产性收益、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撬动更多的金融资金、社会资金的参与,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投入。
三是压实监管责任,严格管理资金。压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将资金的使用纳入制度的“笼子”,形成对扶贫资金使用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会同审计、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