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亳州市出台《亳州市财政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立根固本、权责匹配的原则,突出公示、监督、处理三大重点,积极构建部门齐抓共管协调机制、资金安全使用运行机制、“墙上+网上”的信息公示机制、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违法违规违纪“零容忍”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效益提高。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齐抓共管的协调工作机制。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制度,预算资金批复、下达,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部门是本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负责专项资金申请设立的论证、评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筛选、储备和评审工作,提出年度资金分配建议,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对财政资金实施绩效跟踪管理,公开预算信息。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建立资金安全使用的运行机制。专项资金应依法依规设立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期限3-5年,凡执行中出现使用绩效达不到目标、巡察或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等情形的,撤销或调整专项资金。资金分配采取因素法、项目法、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等方法,采取项目法的,应实行竞争性评审方式分配资金,并在资金下达前公示不少于7天。建立“制度+科技”的资金申请身份识别制度,凡补助到企业的,一律要求企业提供法人组织机构代码,通过涉企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申报;凡补助到个人的,一律要求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信息。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建立“墙上+网上”的信息公示机制。所有分配到乡村的财政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同步公开资金制度、分配结果等信息。实行“墙上+网上”公示管理,财政资金在乡镇服务大厅、村务公示栏等固定场所常态化公示的基础上,同步通过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网上公示,原则上不得低于3年。对涉农补贴类财政资金,公示补贴种类、补贴标准、补贴依据、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重要信息;对补助到企业或其他补助到个人的财政资金,公示政府补助资金、项目名称、批复文件、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建设地点、受益范围、管护责任等重要信息。
四是着力绩效评价,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部门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未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不安排项目资金预算,预期不能完成目标、不能按时实施项目的调减预算。预算执行结束,主管部门1个月内将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责任落实机制、无项目资金支出台账、审计反映突出问题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采取暂缓拨付资金、减少预算安排、撤销调整项目等方式严格处理。
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建立违法违规违纪“零容忍”机制。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各个主体纳入财经纪律监察范围,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以及民生、扶贫等重点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骗取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追缴违法违规套取的资金,并纳入资金审核身份识别系统,以后年度不得再申请相关资金。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