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专项检查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内财监[2016]1530号)要求,近日,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对全市2014年—2015年期间非税收入(主要是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及公安罚没收入情况)收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共对市本级及海拉尔、阿荣旗、扎兰屯、牙克石、陈旗、鄂温克自治旗及新右旗七个旗县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延伸抽查各地区21家相关业务单位,抽查覆盖率达58%,其余五个旗市区自行组织检查,统一汇总上报,检查覆盖面达100%。
呼伦贝尔市2014年—2015年较好的完成了非税收入收缴任务,期间共完成非税收入516,147.00万元(其中2014年完成245,325.00万元,2015年完成270,822.00万元),各非税收入执行部门均能较好的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将年度内的非税收入执收到位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但通过此次检查也发现了截留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滞留延迟上缴财政收入、缓收财政收入、提前预收新增用地使用费、公款私存、涉案资金未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及非税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账实不符等违纪违规问题,违规违纪金额共计1447.9万元。
针对此次检查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及时、严肃的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做出了相应的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调整有关会计科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等处理处罚意见,截留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及罚款共计866.73万元,即期全部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