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近年来,衡阳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保障措施,着力构建财政服务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强化服务意识,加大财政投入。一是扩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奖补资金规模。市财政安排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奖补资金由过去每年安排500万元增加到800万元,主要用于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和对安全隐患举报奖励。二是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经费给予足额保障。首先,严格实行收支脱钩。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各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各类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其次,突出重点保障。在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日常开支的基础上,对安全应急救援、执法办案、技术装备、安全宣传、培训等经费作为重点予以保障。如6.26交通事故后,市财政全力配合,及时拨付保障资金248万元。第三,建立合理增长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的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的提高,市财政在罚没收入逐年减少的情况下,逐年加大财政保障力度。2016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系统年初预算安排比上年增加了16.11%。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一是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衡阳市安全生产隐患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项目申报、审批、资金拨付以及绩效管理和公开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首先,做到两公开。即每次项目申报前,市财政、安监部门联合下发的申报项目文件向社会公开;每次项目资金安排前,市财政、安监部门对拟支持项目逐个进行现场评审,并将遴选出来的项目单位进行公开。其次,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今年7、8月份,市财政、安监部门联合对2015年安排的746万元安全隐患奖补资金,进行跟踪问效,逐个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个别项目进度慢、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同时将检查结果作为2017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注重调查研究,支持资源整合。一是着力解决基层实际困难。衡阳市矿山救护队在煤矿安全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方面虽然做出过重要贡献,但由于远离市区,救护设备、训练设备等硬件严重不足,生产生活设施破烂不堪,市财政相关职能部门在调研了解到该单位的实际情况后,多次向市政府提出增加装备投入,对生活生产设施的维修改造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采纳,化解了基层单位的困境。二是支持安监系统培训资源整合。市煤炭干校有培训场地没有生源,安监局培训中心有培训任务没有培训场地,市财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市安监局将没有生源的煤炭干校和有培训任务而又没有培训场所的培训中心两者有效地整合,既解决了培训场所问题,又解决了人员闲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