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财政局积极实行收费清理改革,以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
一是及时转发上级部门的政策文件,包括取消、停征、免征、减征部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降低收费标准等,并在中国常熟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常熟市共取消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1项政府性基金,暂停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项政府性基金,免征3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5项政府性基金,降低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1项政府性基金标准,扩大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项政府性基金的免征范围。
二是及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清单,结合当年收费政策调整和常熟市实际情况,于7月发布了《常熟市政府性基金目录》、《常熟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常熟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同时在“中国常熟”和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执行。一方面对照上级收费政策调整文件,梳理涉及我市的收费项目,通知相关执收单位遵照执行;另一方面及时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中更新收费项目库,凡是不纳入项目库的,执收单位无法联网收取,从源头上保证了收费全部按照目录清单。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对于文件下发时间晚于执行时间的,通过电话督办、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已收取的资金及时办理退还,确保收费清理改革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