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省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宝鸡市强化措施继续全面推行并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明确责任主体。印发《宝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整理,进一步明确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细化程度、公开要求、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公开形式等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县级部门、乡镇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二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细化公开内容。提交市人代会的市级支出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构成,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按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对经市人代会批准的市级2015年决算、2016年预算、政府性债务、三公经费预决算等重要信息及具体支出项目在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强化公开时效,全面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市财政积极督促市级92家部门自预决算批准之日起20日内,除涉密单位和内容外,在各自门户网站全面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的同时,将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细化到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具体到类、款、项最末一级,按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类、款最末一级,将项目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公开本部门资产占有情况、政府采购预算、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同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推行中省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控行政成本,将节约的资金用于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
四是扩大公开范围,公开各类财税制度。在市财政局门网站设立了专栏,公开了宝鸡市各类财税制度,包括税收征管、非税征缴、政府性基金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等财政收入制度,市本级专项支出管理、政府采购及财政支出制度,会计、国库、国有资产、预算管理改革等财政管理制度,教育,医疗卫生、促进农业发展等民生政策都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