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在编制2017年预算工作的同时,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在2016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预算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上缴比例。
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机制。2017年,在预算公开范围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将基本支出按功能和经济分类同步公开,对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以及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政府债务、重大资产购置处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向社会公开。
三是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全覆盖。市直预算单位对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均要报送绩效目标,并确保目标明确、具体、可衡量。同时,预算单位要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所有市级专项资金开展单位自评。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
四是进一步优化部门预算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系统功能,由单机版改成网络版,增加模块共享人社部门的单位人员基本信息结果,规范和加强预算单位人员经费的审核管理。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应纳入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预算支出实现,明确规定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