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修订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长宁实际,修订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国有资本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国有资本预算编制全覆盖。经整合,2017年区级国资预算编制范围涵盖全区所有7大集团企业。具体是,新长宁集团、九华集团、服装集团、万宏集团、国资公司、临空公司、东虹桥文化公司。
三是调整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近年来,长宁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2017年,收益收缴比例提高至22%,以后每年调增,至2020年,该比例达到30%。
四是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区级财政部门以收支平衡为原则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支出根据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民生,2017年统筹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