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将饮水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每年预算300万元;配齐配足中省项目的县级配套资金,保障项目有序实施。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累计向上争取到农村饮水安全、小农水、病险水库整治、污水处理等项目,到位资金达2.3亿余元。
三是发动社会投入。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充分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建设供水设施;通过社会捐助、业主建小型供水设施等途径,吸纳社会投入;通过PPP模式引进中信集团参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近年来,先后发动群众自筹资金近600万元、投工投劳折资近900万元,吸纳社会投资近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