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争取上级资金取得新突破。内江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走上去”,充分发挥争取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向省上反映内江“插花式”扶贫面临的困难和我市在推进脱贫攻坚方面的创新性举措,截至11月底,内江市共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852万元,较上年增加4128万元,增长53.44%。
二是本级投入实现大幅增长。市级财政通过打足预算、盘活存量、安排增量等方式,将新增财力优先保障扶贫资金增支需要。截至11月底,市本级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800万元,是2015年的20倍。
三是资金使用机制进一步优化。组建了市级特殊困难帮扶基金,指导各县(区)建立了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县级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积极推动财政投资收益扶贫扩面增量,投入资金3000万元在42个贫困村开展财政投资收益扶贫,解决了6389名“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的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增收问题;投入资金11664万元实施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帮助128个贫困村和37109名农村贫困人口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生产增收。
四是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升。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对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完善资金县级核算、严格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予以明确。开展全市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走访农户等方式,详细了解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的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擅自调整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责令县(区)限期整改,确保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精准高效使用和科学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