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第一期草原补奖实施总面积4124.25万亩。其中,禁牧面积415.7万亩、占全旗总面积的10.1%,涉及3个苏木镇10个嘎查,1079户、3915人,分别占全旗牧区总户数和人口的20.3%和21.6%。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每年6元/亩,具体为:人均草场面积不足500亩的,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补贴;人均草场面积为501—2050亩的,按每年6元/亩给予补贴;人均草场面积超过2051亩的,每人每年给予12306元补贴。实施草畜平衡面积3708.55万亩、占全旗总面积的89.9%,涉及7个苏木镇61个嘎查的4221户、14191人,分别占全旗牧区总户数和人口的79.7%和78.4%,补贴标准为每年1.71元/亩。自2011年这一惠牧政策启动实施以来,不仅改善了全旗的生态环境,还在优化牧区经济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增加牧民收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草原生态逐步好转。五年来,严格的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使我旗草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恶化趋势得到整体遏制,草原自我更新修复能力得以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2015年草原植被平均盖度达到54.9%,比2010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
二是牧民收入显著提高。草原补奖政策实施以来,牧民享受政策性补贴年均提高了5123元/人,占到全旗牧民人均纯收入的25.5%左右。并通过优化畜群结构,转变生产方式,加快畜群周转,提高了生产效益,带动了全旗牧民收入水平的稳步增长。2015年,全旗一产增加值达到8.0亿元、比2010年翻一番,牲畜良改比重由2010年的97%提高到99.1%,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75元、比2010年提高118.9%。
三是草原保护意识明显提升。通过补奖机制政策的落实,极大地增强了广大牧民保护草原、合理利用草原的责任意识,自主保护草原生态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草原权属关系进一步明确,草牧场流转行为逐步向规范化转变,牧民真正成为保护草原的主体。
四是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稳步增强。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的不断增强,使草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初步实现了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2015年全旗棚圈面积达到66.1万平米,牧业机械达到5398台套,全旗出栏牲畜120万头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