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冷水江市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新农合政策,积极筹措资金,科学制定、调整基金使用方案,持续推进新农合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有效推动新农合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筹好资金,保覆盖。强化绩效考核。把新农合的参合工作纳入各乡镇的考核范围,由村委会挨家挨户上门收缴保费。强化部门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农村低保户、残疾人、两女户及被征地农民缴费均得到各部门的支持,及时、足额代缴到位。强化典型宣传。通过公示受益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和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从2008年的10元逐年提高到2015年的90元,参合率从2009年的82%逐步上升到2015年的99%。
二、用好资金,保民心。做好基金支出测算,优化补偿方案,确保当年收支平衡。提高报付额度。逐步提高了住院报付比例,目前省、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0%、70%、100%;年度报付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明确报付内容。实行慢性病特殊门诊与普通门诊并行的门诊补偿模式,恶性肿瘤等30余个慢性特殊病种实行限额补助,最高限额5000元/年,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100%,补偿封顶线为每户参合人口数乘以60元;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按每均次门诊给予补助,乡镇卫生院补偿8元/门诊人次,村卫生室补偿5元/门诊人次;对单次可报费用减去已报销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再进行二次补偿;对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的参合人员,民政救助后新农合再补偿10%。创新支付方式。我市自2009年开始率先在娄底推行“总额预付”“单病种定额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同时对部分病种单一、极少发生并发症的80个病种,实行定额补偿。
三、管好资金,保安全。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设立财政基金专户,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支出通过财政专户拨付到新农合支出户,实现了专户存储、封闭运行;严格执行有关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实行凭据拨付,定期核算,按月结算。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协议医疗服务,明确规定次均费用、可报费用比例、自费药品比例、床日费用、住院率等控制指标及违约罚则。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查处制作假结算资料、门诊和留观病人转作住院或挂床住院套取基金;不严格执行基本药品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超规定比例大量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或将自费药品串换成目录内药品,开大处方、重复检查等行为,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实将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