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冶市财政局下发《关于编制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对2017年市直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作出安排,在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五项原则的基础上,着力突出六个重点:
一是突出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整编报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加强预算管理,确保支出范围符合部门法定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预算执行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科目、体系、标准、范围以及绩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各单位要对预算基础数据严格审核把关,2017年将对虚报供养人员、待遇标准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恶意虚报的单位除收回相关预算资金外,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编制部门综合预算,保持预算完整性。各部门单位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要将本单位所涉及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全部编制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形成完整的预算体系。同时,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在各单位列支的专项资金项目,要按有关程序,经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核确定后,在年初逐项编入市级部门预算。相关收支年初未按规定编入部门预算的,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是加强收入预算管理,科学编制收入预算。各执收单位要客观准确地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和有关收入政策,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与标准,准确界定收入类别,参照上年实际完成情况,合理测算各项收入,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全部编入年初预算。坚决杜绝往来款项与非税收入相混淆的现象。收入计划一经确定须确保完成,对能够正常实现的非税收入不得无故掉收,减收须通过调整支出来保持单位预算平衡。对故意隐瞒或少列收入等违规现象,市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进行核查审计,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规范部门项目支出,优化部门预算项目管理。继续推行对常年性项目分类管理,将单位项目支出按一般运行类、公共服务类、资本类进行划分。一般运行类项目支出不得超过上年。坚持勤俭节约过日子,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预算编制方针,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以及当前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要求各单位将厉行节约作为2017年项目预算编制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坚持从严从紧编制项目预算,着力压缩一般运行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各单位在其项目支出控制数以内,可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灵活安排项目支出,集中更多的财力保障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落实和单位职能的履行。各单位要对项目编制进行规范,对依据不充分、支出方向不明确、用途不具体、名称不准确的预算支出项目,要予以规范或取消;对属于履行职责需要的项目,要重点予以保障;对项目实施期限为跨年度的项目,要分年度安排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在年初预算之外的项目支出,原则上在本单位支出控制数以内调整使用,无法调整的不安排。
五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单位所有项目支出都要编报绩效目标,实现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同时试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全部实施绩效跟踪监控,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监控管理表和监控报告。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建立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财政部门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工作机制,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对绩效较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对绩效较差的项目进行整改、调减或撤销。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奖惩机制,对工作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
六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实部门单位为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的主体责任。在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市直部门单位应依法及时公开2017年预算。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关注预算公开过程中的舆情反映,主动释疑,对所反映出的预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