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搞好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管理,全面提升财政制度质量;进一步做好上级转来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财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加强财政行政处罚文书的审核工作,配合市法制办完成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年审工作。
三是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局机关信息化网络平台,通过不定期发送普法宣传短信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宣传效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