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安排县领导和县直单位与美好乡村试点村帮扶结对,协调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县美好办按月调度建设进度,县委、政府督查室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结对、协调、调度、督查,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合力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建立工作投入机制。通过争取专项资金,县乡配套,整合资源,村级筹资,群众筹劳,社会捐赠,市场引进等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减轻财政资金单打独斗。
三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由县委副书记牵头,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交运局、农委、水利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分工,密切协作。
四是建立民主决策机制。由村民大表大会确定建设方案并张榜公示,乡镇及村理事会确定项目招标、承包、自建等建设方式,村民监事会监督项目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