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泾阳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精神,认真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2016年,泾阳县圆满完成了2016年共计20400万元(一般债务置换12153万元、专项债务置换8247万元)的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切实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为全县2016年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一是严控置换范围。按照省市置换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共下达我县三批置换债券资金统筹用于置换2014年12月31日清理甄别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并且优先用于置换高息债务;不得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不得用于付息;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泾阳县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实施方案》,明确了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要求。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县财政局积极与债券置换项目主管单位沟通,并协调债权人、债务人、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债权解除协议,明确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及相关责任;严格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协议规定和偿债进度将债券资金直接支付给债权人,并且按照政府性债务统计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债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