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兑付联席会议制度。为保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顺利开展,阆中市早在5年前就建立起了农民工工资兑付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包括项目单位、发改、财政、劳动、人社、监察、司法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兑付中的难点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等。
二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阆府发〔2012〕46号文件要求,所有在建项目必须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已经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财政部门在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时,按拨款金额的4%代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补足未缴纳部分保证金金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律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缴纳标准按工程合同价的4%执行,招商引资项目保证金缴纳标准按工程合同价的3%执行,建筑领域商业开发项目保证金缴纳标准按工程合同价的5%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由财政部门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部门共同监管,财政部门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银行预留印鉴。
三是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制度。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与项目施工企业必须在本市内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共管账户,并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凭农民工工资花名册委托银行对农民工工资实行打卡直发。共管账户在退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一并注销。若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查证属实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经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预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73个政府投资项目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金额约3300万元;退还民工工资保证52个项目,退还金额280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严格执行,促使农民工工资得到妥善保障,全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