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下发《市属投融资公司融资资金及财务成本管理办法》,对市属投融资公司融资、对投融资公司的预算编制、资金池建立、BT项目回购、项目工程招投标、变更等进行全面规范管理。
《办法》要求,投融资公司每年需编制投资、筹资、收入、成本、费用预算,对公司的债务实行预算控制,市财政局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5%以上的公司实行预警提示。对公司债务的偿债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对2014年底公司存量债务中属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使用政府债券进行置换,对2015年起新举借的不是中央、省政策规定项目债务全部划分为公司债,由公司负责还本付息。《办法》还鼓励公司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债务,凡是纳入财政部、省财政厅示范项目的,可以给予一定奖励。
近年来,衡阳市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问题,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为严控制投融资公司举债。加强投融资公司财务监督,衡阳市财政对新增债务实行成本审核制度。公司债务实行预算控制,不得随意举债。对公司负债进行动态监控,要求各投融资公司每月报送债务报表,对负债较高的给予预警提示。创新融资模式。改变由投融资公司举借政府性债务进行融资的单一模式,设立以财政为主导的城市发展基金,加大企业债券发行力度。大力推广PPP模式,衡阳市财政部门专门成立了PPP办公室,负责市本级PPP项目的统筹协调。截至目前,全市入选储备项目48个,总投资428亿。市本级已启动PPP模式的项目为8个,现有6个项目进入实施,2个项目完成采购,投资总额53.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