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石峰区财政局“三管齐下”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进度,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安全。
一、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拨付有章可依。今年,棚户区改造是新形势下国家提出的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重要民心工程。为进一步规范清水塘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石峰区财政局派出以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业务骨干为组员的资金管理组,并根据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市棚改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纪要精神,制定出台了《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指挥部财务管理制度》、《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棚改项目B地块工作经费、不可预见费等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棚改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审批拨付流程等一系列财务制度,及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了资金拨付全过程安全高效。
二、设立专项资金专户,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按照《会计法》、《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所有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如:要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支出由指挥部明确的相关负责人行使财务“一支笔”的职责,在区财政局设立棚户区改造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归集棚户区改造项目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或出借他方。
三、严格专项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运行高效。一是严把程序“审批关”做到了每一笔拔款有合同、有协议、有明确的审批意见,保证了每一笔业务的真实性、准确性。二是严把资金“拨款关”。对棚户区资金发放做到“三不拨付”:即手续不齐全不拨付,审核不通过不拨付,对象不准确不拨付,保证了资金及时准备发放。三是严把资金“使用关”。对资金的拔付和使用的情况,努力做到财政收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证可查,保证了财政资金封闭、安全、高效运行。四是严把“管理关”。加强对资金的跟踪管理,做到财政“棚改”资金支付到哪个环节,财政监督就跟踪到哪个环节;财政“棚改”资金支付到哪里,财政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有力促进棚改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