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山西省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财政农业投入机制,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加快精准脱贫步伐,山西省财政积极支持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按照“财政政策金融化、财政资金杠杆化”思路,省财政厅与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验收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确立了2年内设立4000万元财政奖励资金专项支持农村地区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和金融脱贫工作,突出了金融综合服务站的“三个”重点覆盖目标,即填补空白(特别是58个贫困县区支付服务的空白点)、金融扶贫、功能齐全,推动服务站的精准化建设。
目前,我省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已取得四方面成效:
一是有效满足了农村居民多样的金融服务需求。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在原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基础上,扩展了服务项目,丰富了服务内涵,实现了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支付结算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便民支付结算服务平台,填补了银行网点空白行政村,满足了偏远、贫困地区村民基本金融、支付服务需求。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全省农村地区累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33.38万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7295.65万户;其中,累计发行银行卡6689.41万张,人均持卡量2.65张。农村地区共发展特约商户75037户,布放ATM、POS等机具分别为6807台、119504台,其他受理终端1792台。
二是实现了建站机构、农村居民、服务站三方共赢。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通过 “一站式”服务,既延伸了建站机构的基层网点柜面服务,又分流了业务量,减轻了基层网点压力。对农民而言,在村内就可办理各类金融、支付业务,各类政府补贴也能及时支取。对服务站来说,这些服务提升了客流量的同时也增加了收入。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全省农村地区共建设金融综合服务站23734个,覆盖行政村15500个。申报奖补资金的县市达54个,符合条件的服务站1613个,涉及行政村1571个,拨付奖补资金279.2万元,其中28个贫困县享受奖补资金142.14万元。
三是实现服务站数据化管理,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农村支付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运行,改变了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传统手工统计管理模式,解决了农村支付业务数据庞大,数据查询统计费时费力的现状,为全省服务站建设验收、提供了精准化管理依据。
四是切实提高农村地区支付设施的有效使用率。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成运营以来,农村地区办理转账、小额消费、支取现金的比例在逐步提高,交易频率在逐步增加,城乡资金流动速度加快,农村地区支付设施的有效使用率明显提高。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全省共建立各类支付服务点(含惠农服务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累计72226个,布放转账电话、POS机等银行卡受理终端11.95万台,农村金融支付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了非现金支付工具农村广泛普及目标,为卡基支付、电子支付等现代化结算方式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