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文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降成本的具体执行主体、对象、流程及执行时间上进行了规范。
二是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联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四家单位下发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淮住金〔2016〕44号),要求从2016年6月份开始,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严格控制在5%-12%之间,不得超过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企业社保费用。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了社会保险费、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6号)等文件,及时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工伤保险、生 育保险基准费率,有效降低企业负担。
三是实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2016年3月,调整了《淮南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调整后的涉企收费清单中行政事业性收费33项,政府性基金8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25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4项。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各项收费。重点清理规范了利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强制或指定收取经营性服务收费或强行购买指定产品的行为;清理擅自设立前置条件,强制服务对象接受中介服务机构论证、评估、审查、代理等有偿服务等。严格执行审批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切实降低服务对象的办事成本,对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标准,一律改为最高限价,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作为最高限价。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执行情况检查。联合市物价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强化监管,加强宣传,从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依法行政的高度上自觉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随国家、省涉企收费政策变动,及时调整涉企收费清单,确保国家涉企收费政策得到及时贯彻和落实;建立涉企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收费单位网站、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建立涉企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各收费单位定期将涉企收费情况报有关部门,各主管部门将本系统具体实施收费的单位名单及其收费项目信息在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是降低企业用地用能成本。鼓励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联合市地税局出台了《关于延续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淮财税政〔2016〕400号),将原政策有效期延续至2017年12月31日,规定以2013年度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基数,实行分档奖励,以收订奖。奖励资金根据通知规定,由企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1个月内,由同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