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2016年以来,陕西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促公平、便捷高效”的思路,立足资源整合,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化支持方式,全面推动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全面免费开放。投入资金4亿元,采取门票补偿、保障运行的方式,全面推进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全省有1900多个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项目。二是完善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条件。投入资金3亿元,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和引导市县落实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对100多个市县级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建设给予奖补,支持建成一批文化体育中心以及渭河全民健身长廊等公共文体设施,为群众提供便捷理想的文体活动场所;三是支持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投入资金0.3亿元,采取直接资助、免费培训等方式,支持培训基层文化人才2000余人次,选派100多名文化工作者到边远贫困地区服务,提升基层文化工作者整体素质,使他们更好地承担起文化活动组织和创办者的责任。四是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资金3.7亿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送戏下乡演出,扶持群众自办文体活动,为每个行政村(社区)每月免费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每年免费演一场戏、举办6场体育活动、开放农家书屋,使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看电影、看戏、读书看报和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五是支持群众文艺创作。投入资金1亿元,采取项目资助和奖励的方式,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和群众性文艺创作,推出一批精品力作和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剧目,推动“文华奖”“群星奖”获奖剧目走出剧场、走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文化生活需求。
省财政在加大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划分各级财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逐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并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倾斜,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为“三个陕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