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7月2日至9月2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财政部党组进行了巡视。10月11日,中央巡视组向财政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完成巡视整改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巡视以来,部党组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听取中央巡视办关于第十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论述摘编》。通过学习,部党组深刻认识到,中央部署对财政部党组进行专项巡视,是对我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体检和有力促进,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财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财政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部党组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巡视工作,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我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有序推进巡视整改。
(一)突出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各级党委和党组织最根本的职责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财政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部门,负责拟订财税发展方针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等,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肩负重要职责。部党组必须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自觉把一切工作置于党中央集中领导之下,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中得到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政治高度,谋划和推进财政工作,有力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二)紧紧抓住党的建设,明确巡视整改的工作重心。加强党的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部党组深刻认识到,必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紧紧抓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根红线,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入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坚定性自觉性。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也是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部党组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事关党和人民事业成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必须牢固树立“抓好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管党治党是失职、抓不好管党治党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守底线,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坚守纪律、严守规矩,切实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在财政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部党组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坚决把自身摆进去。巡视以来,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清理整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等专项治理。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部党组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财政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部党组会议12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党组其他同志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建立整改清单。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认真梳理,分解为11类问题,研究明确了161项整改任务,逐一确定责任人、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完成时限,并相应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三是注重整改质量。专门制定并实行牵头落实、整改工作周报、整改任务销号3项工作制度。组建6个督导组赴各牵头单位及相关单位实地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持举一反三,纠建并举,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长效管用的机制。
二、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履行政治领导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宏观调控,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更好发挥财政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带动作用,完善以党支部为主体的经常性学习机制,积极引导和带领财政部全体党员干部持续深入抓好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规律的把握能力。
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增强抓大事、谋长远的意识,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加强对深化改革、积极引领新常态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着力解决研究系统性不强、全局性不足、深入性不够的问题,为党中央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政策建议。围绕积极引领新常态,进一步发挥财政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财政经济形势预判研判,提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建议。
主动啃“硬骨头”、攻坚改革深水区。积极推进增值税、消费税等税制改革,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研究编制全国中期财政规划。围绕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农业农村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2017年改革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着力解决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党组同志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制定《关于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切实解决机关党建工作虚化问题的意见》,着力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部内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纪检工作的意见》,支持纪检组织适应“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
(二)关于“结合本部门实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力度不够,落实有关重要改革任务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积极发挥财政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牵引性和支撑性作用。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稳妥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动地方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改革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认真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等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继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支持生态环保等短板建设。
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发挥好两个方面的积极性。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并确定在部分领域率先启动改革试点。认真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及时下达2016年中央对地方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资金,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
创新财政配置资源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通过市场化管理运作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出台《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全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将中央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全部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当前实施减税政策的同时,着眼于税制的长期建设,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也保持财政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抓好改革举措落实和政策落地。督促落实责任,加快改革工作进度,努力完成2016年财政部牵头的改革任务。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进合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细化改革举措、加强部署落实、厘清改革责任、加强政策解读宣传等日常落实和督查工作机制,着力在推动落实上下功夫。
健全改革跟踪和评估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改革举措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改革进展动态跟踪,适时对已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建立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积极推进绩效考核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认真总结财政部牵头组织开展的2015年度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领域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17年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督促中央部门对2016年所有项目预算执行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确保实现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全覆盖。规范2017年中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做实绩效目标全覆盖工作。
(三)关于“党建不够强,基层党建存在虚化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把抓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经常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重视加强机关党委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委增设群团工作部,并相应增加人员编制。认真研究党务干部交流轮岗事宜。进一步加强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印发《财政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从思想政治建设、党内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建设等4个方面设置考核模块,全面考核部内各单位党建工作成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自查自改,进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专项治理,严格执行集体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6方面制度,推动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学习教育严格、规范、深入开展。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加快建设“财政部党建工作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党员接转程序、去向、回执情况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
(四)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专项整治不到位,存在‘带病提拔’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印发《财政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内部控制办法》,明确将交流任职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等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资格审查的重点,要求对关键岗位、高风险岗位以及其他需重点交流的干部开展交流轮岗。2016年8月以来,对部分司处级干部进行跨司局(单位)交流轮岗。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防“带病提拔”。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结合巡视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干部管理、组织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制定财政部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选人用人监督和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前移监督关口,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深入了解干部日常品行和表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凡提四必”规定,强化任前把关。
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格控制各单位编制,积极研究和妥善解决混编问题。清理超职数配备情况,取消不规范职务名称。
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切实抓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一致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组织开展强化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治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分管党组同志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优化因私出国(境)审批事项及流程,加强证件集中保管,进一步规范审批管理。
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组织开展干部档案管理专项治理,对干部档案查遗补缺,完善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并对有关干部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核实认定。
(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不够,存在‘灯下黑’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大力整治不正之风。认真查找分析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的原因,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挺纪在前,切实用严的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坚持对腐败零容忍,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于不知止、不收手、不知敬畏的干部,依据党章党规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对王保安秘书韩晓亮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以其为反面教材,在部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印发《财政部财务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部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结合内审和巡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财务检查。对有的下属单位出书收入和接受地方政府奖励事项进一步予以规范,并从制度层面与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六)关于“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挥驻部纪检组派的权威和“探头”作用,严格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分别于8月18日和10月31日两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向部内各单位发放《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要求各单位组织集中学习,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加强机关纪委工作力量,增强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增加机关纪委办公室人员编制。举办全国财政系统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试行)》,对有关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并结合案例通报,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关口前移,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碰底线及时纠正,把反“四风”紧紧扭住、抓住不放,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八)关于“简政放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梳理分析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方案。逐步规范竞争性领域专项。着力解决“大项套小项”等问题。能采取因素法的尽量采取因素法分配。规范专项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定期评估退出机制,推进预算公开和绩效评价等。
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解决政府采购“重审批、轻监管”问题。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审批审核数量40%左右。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简化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调剂程序,扩大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自主权。
提高审批审核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简化优化变更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审核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对符合要求的审批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着力解决“质次价高”等问题。加强源头和结果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完善采购交易规则,修订有关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深化批量集中采购改革,推动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
坚持公开透明和“放管服”相结合,着力解决“专家和代理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设立“案例解读”专栏,首批精选10个案例予以公开。健全监管制度,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监管。建立健全协调监管机制,更好地发挥部门监管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做好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的衔接,开展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工作。
(九)关于“对财政权力监督制约不力,存在廉政风险”、“权力运行不透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内部制衡机制。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紧盯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内控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高风险业务防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建立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财政执法检查体系,规范执法检查,推进依法行政。
压缩审批自由裁量权。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提高预算分配和资金安排的透明度。组织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进行全面清查,相应完善11个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分配标准、规范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权。调整优化审批流程,研究扩充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厅作用。
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规定,加快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印发《2017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方案和规范》,制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加快预决算公开平台建设,搭建完成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并投入使用,同时督促地方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加快建立预算公开统一平台。推进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对2016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公开情况逐项排查,及时补充并细化预算公开信息,除涉密信息外,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分配结果全部在平台公开。研究建立促进地方预算公开的长效机制,对地方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地方整改存在的问题。将地方预算公开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激励地方主动做好公开工作。推动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地方预算公开监督体系,推行地方预算公开问题通报制度。在部门户网站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及我部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办事指南等,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的公开。
着力抓好金财工程建设。着力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升级改造应用支撑平台,制定《基于应用支撑平台服务总线接口规范》,推进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横向联动。建设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平台,推动信息系统与业务需求融合。扎实推进财政核心业务的协同,整合集成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贯通预算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支撑中央部门、预算单位和财政部内相关司局在线协同工作。积极推进金财工程竣工验收。督导各省市加快开展地方金财工程验收。
(十)关于“权责不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权责管理制度。修订《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细化行政审批事项各环节职权,明确岗位责任,增加有关审批责任追究内容。梳理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启动《财政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研究起草工作,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财政行政审批制度体系。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调研。
建立健全财经管理法规中有关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监管制度,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实现“审批到哪里,监督问责到哪里”。加快推进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收回违规资金、处理相关责任人员,进一步规范彩票市场秩序。对新能源汽车骗补问题进行了严厉查处,收回预拨骗补企业的补贴资金并罚款。
(十一)对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部党组支持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五种方式”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查结问题线索中涉及的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四种形态”作出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
三、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下一步,部党组将抓住中央巡视及整改的有利契机,乘势而为,迎难而上,紧紧扭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中央交上满意的答卷。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坚持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中央的精神融会贯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更好地服务中央工作大局。
(二)牢记管党治党责任,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部党组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同志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等部署和要求,着眼全局,勇于担当,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支持其他领域改革,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抓好财政改革发展的实绩践行党的基本路线,勇于面对财政改革发展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健全化解各类财政风险的体制机制,深入推动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打造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机制,防止“带病提拔”。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懂专业、善治理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五)建立健全权责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突出对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按照既规范又加强的思路,研究改进财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部党组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带领财政部全体党员干部,以巡视整改为新起点,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8552795;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邮编100820;电子邮箱xunshizg@mof.gov.cn。
中共财政部党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