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将严肃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以下简称“四乱”)问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枣庄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关于贯彻鲁职能【2016】2号文件持续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意见》(枣职能〔2016〕2号)要求,在继续做好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进行的涉企收费专项清理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枣庄市财政局于2016年11月成立“四乱”专项督查工作组,要求全市联动,市、区(市)分别在属地抽取不少于5户企业对“四乱”情况进行调查,然后对问题涉及的部门(单位)进行了检查。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枣庄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枣财非税【2016】8号)。同时要求各区(市)财政局要成立督查小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验资料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摸底调查,严格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
本次检查采取随机抽取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对其2014年以来负担的“四乱”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根据对企业调查中发现的“四乱”问题,依法依规对问题涉及的部门(单位)进行检查;对查实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涉及违反财经法规的,要立即进行纠正。其他涉及违法违纪的情况,报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