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财政局组成了由产业发展科负责人为组长,局监督检查局、综合金融科和产业发展科的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融资担保现场监管小组,对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为期两天的现场监管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联席会议关于规范融资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省融资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核查结果的处置意见》的要求,怒江州财政局监管小组用两天的时间对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证照、章程、2016年1至9月的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会计账本、2016年担保业务相关合同、资本金运用相关情况、客户保证金管理、准备金提取情况、代偿情况等资料仔细查阅、检查。在现场检查中,监管小组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
通过认真检查,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证照齐全、会计档案管理规范、担保业务资料完整,依法合规经营;同时,检查组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通过此次现场检查,切实落实了融资担保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为进一步规范怒江州融资担保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