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以县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在县内各预算单位推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要求专管员当好“四员”,做政府采购“明白人”,切实完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快全县政府采购改革进程。
一是当好联络员。代表采购单位就有关采购事宜与财政部门联系对接,及时反馈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当好协调员。协调、指导下属单位政府采购事务,实施采购过程控制,组织履约验收,协调资金支付等。三是当好把关员。参与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对项目经办人编制采购需求、采购文件和采购方式进行审核把关,对项目质疑处理过程和答复结果进行把关。四是当好监督员。对项目经办人选择使用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等情况实施监督,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开标现场实施监督,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对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