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征收手段不规范、缴费单位缴费意识不强、制度不够健全、收入不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问题,瑞金市采取五项措施,改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
一、加大征收工作力度。各执收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不得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也不得擅自缓征、减征、免征。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加大收费和基金收入宣传,特别是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是财政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缴费单位和执收单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严格执行收缴的减免缓政策。各部门和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不规范的减免缓行为,有效避免收费和基金的流失,确保应收尽收。
四、严格财政票据管理,切实做到“以票管收、限额领用、以票促缴”。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
五、加强监管力度。各职能监督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收费和基金的收缴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与收费和基金收缴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收费和基金的征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