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竹山县围绕财政资金“怎么统”问题,建立“三个机制”加强统筹资金管理,确保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一是建立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在制定统筹方案的同时、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统筹资金管理办法、易地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和方案,解决了资金统筹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资金范围、重点投向、方式方法、监管和保障措施这些方面的问题。
二是建立协调调会商机制。成立了资金统筹专门机构,专事统筹日常工作。从年度扶贫规划项目落实入手,由专门机构协调,按照项目主体责任,将项目所需资金与部门进行对接,确定部门对上争取资金方向;重大问题召集联席会议商讨,对有争议的资金和项目进行集体会审;依据会审确定的项目,明确扶贫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方案,作为县级资金统筹使用的法定方案执行,并将方案对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是健全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坚持和完善统筹项目申报制、公示公告制、检查验收制、扶贫资金报帐拨款制和审计检查制,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作用,全年督办检查项目12次,组织联合检查组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全面检查2次,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当时整改的,现场督导进行了整改,对一些共性问题,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政府常务会讨论处理,重大问题依法依规惩处,确保扶贫资金高效、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