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10个县(市、区)中有南雄、乐昌、始兴、仁化、翁源、新丰等6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超过全省59个国家开发县的10%。日前,广东省财政厅向全省发出《关于全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度情况的通报》,韶关市去年以来2个年度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度均排在全省第一位。其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领导重视,积极履职尽责
一是理顺好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制,2015年初,我市按照省的要求把农业综合开发职能从农业部门划转到财政部门,市财政局和全市国家开发县财政局均设立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实行上下对口统一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执行力。二是各级财政、农业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争取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调动项目各参与单位和农民的积极性,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计划,按时保质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各开发县(市)均成立了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列入到本县(市)的重点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活动。
二、精准规划,做精编制方案
在编制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勘察,充分听取镇、村干部和村民意见,发挥当地干部群众的主力军作用。超前规划项目区域,优先安排集中连片、产业发展前景好、农民建设意愿高的乡村,打造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将项目规划与建设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基地有机结合,围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整合其他项目资金,统一规划设计,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三、抓住季节,实行时间倒逼
紧紧抓住冬季施工的黄金季节,及早掀起冬季建设高潮,推行时间倒逼机制,结合当地气候及耕作特点,对每个环节设立时间点,实现早招标、早开工、早验收。市级当年9月底前完成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县级当年10月底前完成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11月初开工建设;次年春节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春耕前全面完成建设工程任务,7月底前完成县级单项工程验收、资金结算、审计、项目资料整理和申请市级验收等准备工作。
四、严格监管,阳光规范操作
一是规范地实施了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各开发县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取建设施工单位对项目工程进行建设。市级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取监理单位,统一对项目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在项目实施前期、中期、竣工后进行了公示,建立了竣工公示碑牌,长期接受项目区群众监督。二是建立健全由工程监理、县财政(农发)部门、村组干部群众、挂牌农民专职监督员组成的“四位一体”质量监督体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四是严格资金检查监督,推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财政部门经常性检查、审计部门定期审计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五是市级每年组织各项目县(市、区)开展1—2次交叉检查,实现相互交流、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