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结余结转财政资金管理,做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首府财政提前谋划、及早部署,采取三项措施,严把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结余结转关。
一是明确时限,加快年度预算执行。市本级预算拨款及资金支付业务截止到12月25日,对符合规定的资金及时支付,对部门预算安排的未执行指标,由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二是进一步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加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进度。对于已分配到部门的2015年及以前年度尚未执行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同级财政全部收回统筹使用;对于尚未分配到部门的2015年及以前年度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至今,由下级财政交回上级财政。
三是明确结转资金范围,规范结转资金管理。2016年单位国家调资及自治区调资资金、因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手续未办结尚未执行资金、2016年下达的上级专项资金严格审核结转;对2015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的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