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结合农村金融改革,于2011年7月首创了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的“政银保”小额扶贫贷款模式,即用人均不足300元的直补资金建立“资金池”,实行由政府为低收入农户提供贷款贴息并购买贷款保险、涉农金融机构凭保单向低收入农户放贷的新机制,打造了精准扶贫的“景宁模式”。
疏通了源头活水的进入渠道
2011年,景宁县政府、人保财险景宁支公司与景宁信用合作联社、邮政储蓄银行景宁支行签订“政银保”三方合作 协议,合作期3年,安排1000万元特扶资金,通过全额贴保费、贴息帮助低收入农户取得银行贷款,其中,扶贫小贷险费率2%,银行利息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单户贷款额度控制在5万元以内,风险由银行与保险机构按3:7比例分担,县财政承担保险赔付超过保费200%以上的部分。“政银保”合作将小额扶贫贷款的安全作为“政府帮扶、银行放贷”的前置条件,解除了银行的后顾之忧,打开了金融资本进入扶贫领域的通道,为低收入农户实施脱贫致富项目注入了源头活水。2011至2014年的3年间,全县扶贫小贷仅投入贷款贴息266.3万元和保险费用113.4万元,带动银行贷款5670万元,惠及2144户次低收入农户。
完善了精准扶贫的体制机制
第一轮“政银保”三方合作协议到期后,景宁县又于2014年启动了第二轮为期三年的“政银保”贴息贷款帮扶行动,并聚焦精准扶贫对“政银保”合作机制进一步进行改进完善:一是追加财政投入,从2014年开始,安排特扶资金33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的贴息和投保。二是增加金融主体,保险机构由1家扩充至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国寿财险等3家当地支公司,银行机构由两家增加到3家。三是优化服务内容,保险费率从每年2%降至1.5%,允许保险金融机构采用其他适当方式来降低风险。四是扩大帮扶范围,把低收入农户大学生子女创业、农家乐、电子商务等项目列入支持对象。五是调整贷款用途,允许低收入农户进行各种形式参股,尝试建立在家低收入农户与外出创业农民“双向参股”等扶贫开发新模式。
放大了扶贫资金的投放效果
第二轮“政银保”小额扶贫贷款自启动至今,已累计向低收入农户和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兴农业发展主体进 行贷款贴息和投保,发放贷款5759笔,余额2.59亿元,通过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将扶贫资金投入效应放大数十倍,帮助7088户23420名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