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集中改造基础设施。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分3年对203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首批85个小区改造工程已累计投资6718万元,改造小区建筑面积67.24万平米,除了道路硬化、绿化提升、安装修缮路灯、雨污管道改造、强弱电整治以外,根据新需求,新增停车位、新设充电桩20个,受益群众7212户3万余人,居民生活品质有效提升,市民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是分级建立物管体系。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每40个小区或4千户以上的核定3名物管专员。此外,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通过直补、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对小区自治的扶持力度,首批85个老旧小区均在改造前在组建了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委员会,自治机构组建率从14%提升到100%。各小区均通过全体业主投票明确了各小区居民议事规则等相关管理制度以及违反自治管理办法的责任、物业管理模式、物业费收缴管理办法及收支情况公示制定等有关事项。
三是创新物业管理模式。根据小区面积大小和业主要求,分别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两种模式。专业化物业管理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只购买专业性较强的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由居民自行选择。已推行新模式的小区物业缴费率均从不到10%提高到了90%以上,其中70余个小区物业缴费率达到100%。四是实行社区共管治理环境。通过考核评选杠杆,调动老旧小区居民自治机构的管理积极性。由各街道(镇)对小区自治管理进行考评,并按考评结果将小区自治管理模范点分为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0000 元、8000 元、5000 元的奖励。设立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引导资金,帮助居民自治组织在前期实现对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