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扶贫攻坚投入机制。制定出台了《淮南市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淮府办〔2016〕12号),从强化投入保障、推进统筹整合、创新支持方式、严格监督管理、压实工作责任等五个方面建立了扶贫攻坚的长期投入机制,明确了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依据。
二是加大对扶贫攻坚投入力度。2016年各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42977.4万元,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用于扶贫2000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8157.4万元;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2016市本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000万元用于扶贫攻坚,比2015年增加2700万元,增量为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36%;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县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5985万元;加大财政存量资金对扶贫投入,市级财政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用于扶贫攻坚906万元,占可统筹使用部分的52.4%;利用债务资金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全市在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安排不少于12929万元债务资金用于扶贫开发,重点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严格扶贫资金精准到位。2016年中央和省级扶贫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贫困县区,会同市扶贫办,统筹提出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意见,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全部下达县区,要求县区严格管理,专款专用。通过扶贫资金的投入,各县区备案扶贫开发产业项目1140个,带动贫困户13180户。截止11月底,实际支出11680万元。占第一批下达扶贫专项资金14742.8万元的80%,占年度到位扶贫专项资金28048.4万元的41.6%。新增地方债务资金和第二批扶贫资金也已落实到具体项目。
四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确定寿县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试点县,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截止11月底寿县已完成了“一办法、一方案、三清单”的制定和省级备案工作,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等资金25项,整合资金安排项目1105个,整合资金规模4.56亿元,占全县涉农专项资金规模的59.87%。
五是推进资产收益扶贫。要求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对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总结经验,积极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选择寿县寿春镇陡涧村、古城村、寿滨村三村作为试点,按照“资金入股、量化到户、保底分红、脱贫转股、共享收益”原则,利用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入股资金,量化成股权后投入辖区内企业,让贫困户变成股东,从企业的产业发展中分红受益,贫困户直接拿分红,脱贫一个,分红继续给尚未脱贫的贫困户,滚动发展。
六是强化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出台《淮南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立淮南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察以及稽查等工作,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严厉惩处扶贫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会同市扶贫办督查县区5次,重点督查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扶贫项目管理情况,涉及资金28350万元,抽查6个贫困村,34户贫困户的扶贫资金的精准使用情况,保证扶贫资金精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