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会计监督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高效开展检查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投入会计监督检查力量98人次,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76户;检查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597.1万元,追回财政资金1226.87万元,追缴税款7.68万元。
一、多方结合,突出检查重点。在行政事业单位检查方面,将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决算、非税收缴情况检查相结合,摸清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建设和经费缺口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重点行业领域,为确保中央、省民生政策落实,关注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和效益性,选择了部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检查效果,我市通过财政门户网站等公众平台,将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名单、检查内容和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同时,全市财政部门按要求将有关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在检查结束后适当开展查后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监督检查透明度。
三、规范程序,服务被查单位。我市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规范程序、热情服务,目前已对53户被查单位出具了检查处理决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下达处理处罚决定;同时认真、细致指导被查单位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被查单位的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