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12月9日,沙洋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的通知》,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为: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在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设立“小金库”等八类问题;对2014年以来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和2015年省纪委对各市州、县(市)巡视中发现“小金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今年11月底至12月底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月至3月为重点抽查阶段,2017年4月至6月为整改落实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