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中山市板芙镇政府性债务状况,结合中山市板芙镇实际,中山市财政局板芙分局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一是加强管理,按时还本付息。在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充分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落实对政府性债务的偿还责任,将还本付息工作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安排财政资金偿还本息。
二是妥善安排存量债务置换。自2015年开始,充分利用上级置换债券债务转贷的利好政策,镇财政部门、债权人、债务人及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协议后,对符合置换条件的存量债务,转换成利息低的地方政府转贷债务。通过两年来的债务转贷工作,板芙镇将大量的置换债券腾出资金优先安排于镇委镇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确保重大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例如安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用、建造高清治安监控点、农路硬底化建设等。
三是坚持量力而行原则,有效控制风险。使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四是完善机制,强化制度约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政府举债融资及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实施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切实履行债务举借程序,严格限定债务资金用途。
五是严格规范支出行为,强化使用效益。政府性债务资金不仅专款专用,而且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监管部门应强化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价,需要进行招标和政府采购的,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